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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

“三步走”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

洱源县把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稳改革正确方向,通过“三步走”,精心谋划、精细摸排、精准研判,激活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提升村级组织运转效率。

选出“人”来定职责。规范岗位职数,统一按正职、副职、委员设置三类岗位,每个建制村与社区纳入“大岗位制”管理,干部分别控制在7人与9人以内。根据各村(社区)人数和工作量,设定1至3人不等的“委员”岗位。合理整合岗位,将治保主任、司法调解员等17个公共管理服务型岗位纳入村级组织“大岗位”管理,由县级核定的村(社区)干部职数范围内的“两委”班子成员合理兼职。明确职责任务,实行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各村逐一制定岗位职责分工及职责任务清单,统筹提升待遇。

开出“方”来严管理。严抓日常管理,落实坐班值班制度,纳入“大岗位制”管理的村(社区)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实现事事时时有人管;督促村干部树立纪律意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权力运行,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村(社区)“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清单”。完善考核评价,推行村干部每年向乡镇党委、本村“两委”班子和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测评的“双述双评”制度。

搭起“台”来促提升。深入实施“领头雁”培养工程,以全面提高“头雁”队伍能力为核心,突出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双好双强”标准,持续开展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和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升。同时,制定岗位年度目标任务,适时派发阶段性任务清单,规范职能职责。健全畅通机制,强化干部的动态跟踪考核管理,严格落实不适任干部退出机制,有力提升干部队伍服务能力和水平。

本报记者 秦蒙琳 通讯员 许月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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