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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旅游”为文旅融合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潘铎印

日前,文旅部印发《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要求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遗与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让旅游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载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瑰宝,它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游的重要资源。旅游作为一种新的大众生活方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更多的实践和应用场景,激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机和活力。从南海之滨华侨城欢乐海岸的中华美食博物馆、龙舟博物馆、青云文社历史纪念馆,到北国雪原的冰雪非遗节、西南边陲的泼水节、东部沿海渔民谢洋节的祭海仪式,我国的非遗文化正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与重视。

离开了生活的非遗传承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进入人们的生活,非遗才能“活”起来、传下去。我国有80多万个非遗项目,数量大、类别多、范围广,目前得到利用的仅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旅游的优质资源,旅游是传播非遗的重要渠道,两者融合发展有着深厚基础和广阔前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各地各部门应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创新推动非遗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融合利用,不断提高传承发展利用水平,实现非遗文化对旅游内涵的提升和旅游对非遗文化资源的激活、保护、传承。在旅游发展中,要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和内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环境和空间,保障传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传承群体参与旅游发展提供便利条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长久保护和永续利用。

“非遗+旅游”为文旅融合注入强劲动力。推进非遗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展示非遗时代魅力,彰显非遗时代价值,既是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目标,也是二者深度融合发展的路径。各地应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与发展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相结合,发掘“非遗”文化IP,开展“非遗+科技”“非遗+乡村振兴”“非遗+旅游”“非遗+文创”等跨界、跨域、跨业创新探索,增强非遗文旅消费者的黏性,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城市建设相结合,将非遗文化内涵、文化价值融入旅游产业链各环节,为旅游者拓展新的文化消费场景,让非遗为旅游赋能,成为游客触手可及的消费新风尚。促进“非遗+数字产业”融合发展,拓展非遗传播途径,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进一步提高非遗的可见度和影响力,鼓励“非遗+现代教育”,开展非遗职业教育,推动非遗传承,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融入时代文化,充分展现非遗的文化魅力,激发非遗传承活力。

文化资源是旅游的核心资源,旅游的潜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的魅力和吸引力。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在实现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下更大功夫,让非遗保护成果惠及广大群众,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让非遗文化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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