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珺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以案促改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近年来,中央、国家及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腐败案件的同时,认真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如《正风反腐就在身边》《零容忍》等警示教育片,就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受触动、深刻反省。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应抓牢“案”这一基础,扭住“改”这一关键,把握“治”这一根本,推动整改由点及面、由浅入深,以高质量发展成果检验以案促改工作成效。
基础在“案”,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高处打虎”还是“低处拍蝇”,无数的反面案例已经让我们感受到腐败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看到我们党对腐败分子“零容忍”和越往后越紧的坚决态度,从腐败案件中吸取教训,警醒起来,彻底切断腐败的念想。
关键在“改”,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对于腐败案件,不能光有触动,更要有行动。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谨记“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铁律,工作生活中公私分明,拒绝一切可能出现的不正当行为,坚决筑牢不能腐的坚固防线,严格做到行有所止,保持正派作风。纪检监察部门要着力完善监督体系,织密织牢反腐的天罗地网,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强化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
成效在“治”,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心存敬畏自然不敢越雷池半步,警钟长鸣才能远离“带电高压线”,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全国上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已经形成。广大党员干部当持续加强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始终坚守遵规守纪之心,真正从党的百年斗争历程中感受严的纪律性,在警示教育、反面案例中思考贪欲之害、匡正律己之心,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