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进
统筹“室组地”监督力量,充分运用“纪委+职能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进入汛期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闻“汛”而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防汛救灾监督检查组,紧盯监测预警、调度指挥、巡查防护等关键环节,靠前监督、跟进监督,构建起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监督体系,织密织牢防汛纪律监督网,全面压实政治责任,以监督推动各项防汛措施落细落实。
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必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2025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就加强政治监督与党委和政府督查、职能部门监管等的分工协作,强化与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的贯通协调等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
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在部署今年的工作时明确要求,深化拓展各类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贯通协同机制,坚持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配合,做深做实政治监督这一系统工程,确保“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
定期向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职能部门征集监督重点,形成“点题清单”;结合巡察、信访举报等情况,自主“选题”开展专项监督……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以“点题+选题”监督模式,积极探索与党委和政府督查、职能部门监管的联动机制,通过制度共建、力量共融、整改共促,构建起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政治监督体系,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政治监督如何精准发力、务求实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与党委政府督查、职能部门监管的联动路径,通过制度共建、力量共融、整改共促,构建起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政治监督体系,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动态调整政治监督重点清单,确保监督方向一致、步调协同。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以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保障,深化拓展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与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的贯通协调,注重工作协同,不断增强统筹衔接、融合推进的监督合力。
为破解巡察监督中“单兵作战”、信息不畅、专业力量不足等问题,临沧市深化“纪巡审”联动机制,推动纪检监察、巡察、审计三类监督深度融合、同向发力,切实提升政治监督质效。在方式融合上,灵活运用“先巡后审”“巡审同步”“先审后巡”等方式,精准匹配巡察需求与审计专长,确保问题查深查透。在力量整合上,统筹调配巡察、审计和纪检监察人员,组建联合工作组,实现资源集约、协同作战。在成果运用上,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靶向施策,提高问题甄别率、案件突破率和问题线索成案率,最大限度释放叠加效应。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紧扣政治监督定位,以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为抓手,不断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强化源头治理、完善监督体系、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紧盯财政资金下达拨付、管理使用,全过程强化监督管控。
监督力量的融合,让监督更具专业性和针对性。我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紧盯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构建重要情况通报、信息移送沟通、线索协同排查、问题处置反馈机制,贯通联合、相互借力,以监督上的协同促进贯彻落实上的同步。
纪检监察机关是一个上下、左右、内外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系统。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探索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形成了“动车组”效应,跑出了监督“加速度”。
同时,制定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统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工作办法,深化“巡审联动”,探索“巡统同步”,构建起以“经济体检”助力“政治体检”的机制保障。
近年来在深化清廉云南建设中,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探索深化政治监督的新实践,持续深化政治生态蹲点调研监督工作,稳妥推进行业性、领域性、区域性腐败治理,探索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方法,实现了既深挖彻查、严厉惩治,又保持稳定、促进发展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