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婕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发展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家庭三方协同机制”。云南省老龄化率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城市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流等因素影响,全省空巢与留守老年人口比例已超过30%。与此同时,随着“旅居+康养”为代表的候鸟式养老模式兴起,个性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亟须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的三方联动机制,系统夯实养老服务体系根基,以有效应对结构变迁与需求升级带来的双重压力。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顶层设计与兜底保障。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承担着规划引领和制度保障的主导责任。首先,政府要加强战略谋划和政策供给,通过顶层设计明确发展方向。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10余个制度性文件,为推动构建云南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其次,中央和省级政府发挥财政投入和公共服务兜底作用,持续加大预算投入,构建城乡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基本养老保障。截至2024年底,全省开展为老年人供餐服务的机构(站点)共709个;建成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96个、覆盖率达87.9%,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569个、覆盖率达82.02%;全省护理型床位68592张、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为71.41%;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探访制度。
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培育养老产业与优化供给。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须以市场机制为引擎,以企业创新为动能,构建“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推动养老产业从“兜底保障”向“品质消费”升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产业。早在2017年,云南就出台政策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准入,近年来通过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达40.55亿元,全省社会力量运营养老床位4.4万张,占运营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46.8%,“公建民营”模式大大提高了养老设施的运营效率。另一方面,推动养老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打造新业态新模式。云南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计划,鼓励养老与旅游、文化、医疗、体育、家政等产业融合发展,尤其是依托生态和气候优势,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投资建设集休闲、康复、旅居于一体的康养基地,打造“七彩云南·养老福地”品牌,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候鸟式养老、异地养老的选择。这些举措培育了“银发经济”新增长点,在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也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
发挥社会参与作用:激发基层治理和家庭养老活力。广泛动员社区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及家庭成员等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养老服务网络,这既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环节,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首先,强化社区在养老中的平台作用。云南多地探索建立了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三社联动”机制,为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让老年人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获得日常照料。其次,发挥社会组织和慈善力量作用,补位政府和市场覆盖不到的领域。在城市,许多州(市)的社会公益组织开办了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大学等,丰富了养老服务供给;在农村,广泛动员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大力发展“幸福院”“睦邻点”等“慈善+农村养老”的互助养老模式。最后,重视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云南在这方面实行“两手抓”,一手抓家庭照护床位试点,鼓励养老机构与有需要的家庭签约提供上门服务;一手抓大规模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政府补贴、邻里互助等方式,帮助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
“政企社”协同并非机械叠加,而是一项有机融合、良性互动的系统工程。政府强化主导与保障,夯实制度根基;企业发挥市场效能,提供专业多元服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织密基层关爱网络。云南实践表明,唯有凝聚三方合力,方能筑牢养老服务体系,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老年人。新征程上,我们坚信,立足地方实际、创新体制机制、弘扬孝亲文化,必将谱写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让云岭大地成为老有颐养、幸福长伴的美好家园。
[作者系中共玉溪市委党校校委委员、经济和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本文系2025年度云南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玉溪市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与机制研究”(课题号:2025YNDXXT1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