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姜定才) 为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协助村(居)民小组带领群众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全面推行“派驻村长”制度,选派乡、镇、街道优秀干部下沉村(居)民小组担任“派驻村长”,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联动治理体系,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治理新动能。
寻甸县辖16个乡镇(街道)、177个村(社区),有1544个自然村、1820个村民小组,村民小组普遍面临人才断层、矛盾交织、治理落后等多重困难。为破解村组治理难题,今年以来,仁德街道率先开展“派驻村长”试点,104名机关干部下沉至114个自然村,“零距离”服务群众,助力社会积压矛盾化解、村容村貌焕新、产业良好发展、村组党建加强。这一试点为村组基层治理探索出路径,积累了经验。
为扩大试点成效,寻甸县委组织部等5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县推广该模式,按照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群众认可标准,优先从乡镇(街道)优秀非科级干部中选派“派驻村长”,实现全县3个街道村(居)民小组“派驻村长”全覆盖,9个镇村(居)民小组“派驻村长”覆盖30%,4个乡村(居)民小组“派驻村长”覆盖20%。
“派驻村长”由乡镇(街道)挂钩领导负责日常管理,每月召开调度会破解难题,每月驻村不少于3天,实行考勤制度管理,派驻成绩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群众三级考核,驻村成绩与评优晋升、职称评定挂钩。
同时,乡镇(街道)为“派驻村长”提供办公场所、经费保障及岗前培训,统一购买保险,确保干部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本版统筹 王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