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监委着力在审理谈话环节下功夫,力求充分发挥审理谈话的教育、监督作用,提高执纪问责精准度。
坚持从“书面审”变为“当面谈”,主动加强与案件承办人员的沟通交流,以理论政策明、涉案人员情况明、身份意识明、责任目标明的“四明”标准制定审理谈话方案,防止审理谈话“走过场”。
力求从“被动审”变为“主动定”,把确保安全作为审理谈话的先行条件和底线,以“三定”标准制定审理谈话模式,即明确规范定事项、制作模板定格式、增设“工序”定流程,使“一家独审”变为“一审再审”。
今年以来,共受理案件98件,审理谈话71件,并坚持挺纪在前,引导教育被调查人深刻反省反思,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
王瑞华 杨艳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