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积极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帮助“跌倒”干部认识、改正错误,重树信心,实现“有错干部”到“有为干部”的转化。
嵩明县纪委监委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一把钥匙只开一把锁”,对受处分人员因人因事施策、精准分类回访,提升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避免“千人一面”,确保回访教育谈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积极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近距离、全过程、常态化观察了解受处分人员的优势,带头开展回访教育,层层示范、层层压责帮助受处分人员正视错误、打开心结、振奋精神。
嵩明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处分人员受处分期间态度表现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及实际工作成效等,作出综合评价,及时归入干部人事档案,提供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等的重要参考。丁刘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