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按照“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的要求,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监督机制,切实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党务、村务、财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围绕“谁来办”“如何办”“办得好”的原则,以图表形式明确各项工作的实施主体、权力事项依据及操作流程等内容,确保群众看得懂所办事项的具体步骤,防止基层干部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问题。
为使小微权力清单运行监督机制发挥作用,该县各镇(街道)运用多种平台载体公示公开小微权力清单内容。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协调相关部门,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再次进行了梳理、归纳和调整,充实了包括“四议两公开”等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事项。
同时,其运行公开情况也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村级干部用好权、履好职、办好事。丁刘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