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以建设“清廉机关”为抓手,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把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坚决防治“灯下黑”。
据了解,嵩明县纪委监委此次廉政风险排查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以职能职责为切入点,采取个人自查、科室互查、领导核查、组织审查的方式,围绕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5种风险种类,查找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受理、线索办理、案件审理等方面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触点和环节。
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岗位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按照高、中、低三个级别确定风险等级,并建立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的廉政风险防控网。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70条,制定防范措施83条。
丁刘杰 李松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