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嵩明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抽查方式,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2021年以来办理的党纪政务类、职务犯罪类案件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等7个方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共抽查案件19件。
为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嵩明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就案件评查人才库的组建、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等作了细化。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是工作制度施行后开展的第二次集中案件质量评查,发现在程序手续、事实证据等方面的问题32个。
按照共性问题专题整改,个性问题立行立改的思路,该县纪委监委对个性问题由分管领导个案逐条通报,部门负责人现场认领,并就整改时效、整改效果立下军令状;共性问题由案件审理室集中梳理,以分类专题培训的形式,既通报问题,又以实操性强的业务培训指导办案部门推进评查反馈整改。
牟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