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惩治国企领域腐败、深入纠治“四风”、监督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落细、健全“三不腐”一体推进长效机制4项重点整治任务,持续加大县属国企纪律作风整治和反腐败力度。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定期报送、会商分析等工作机制,结合县属国企不同特点,制定工作方案,督促开展自检自查,拟定县属国有企业专项整治蹲点监督对照检查清单,抽取两家县属国有企业开展蹲点式监督。截至目前,共发现各类问题87个,给予党纪处分7人,党纪政务处分1人,党纪立案审查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辞退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县国资委、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相关负责人开展“一案双查”,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3人、批评教育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3人。及时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推进查办案件与以案促改深度融合,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业切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机制。
何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