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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近日,嵩明县监察委员会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这是县监委成立以来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近年来,在嵩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嵩明县监委坚持关注民意、关心民生、关切民利,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始终保持“打伞破网”高压态势,着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8年以来,全县共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168个,处分114人,问责53人。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努力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上取得新的更大成果,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嵩明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王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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