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美丽昭通·党建 上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出台办法规范巡察整改监督工作

近日,昭通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昭通市加强市委巡察反馈涉组涉干问题整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对巡察发现涉组涉干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进行规范。

市委组织部将开展巡察反馈涉组涉干问题整改监督工作分解为参加中期调研和巡察反馈、处置问题线索、梳理问题清单、加强整改督导、审核整改报告、报告整改监督情况、持续跟踪督促7个环节,细化各环节工作内容,明确干部监督科牵头负责,各科室结合职能职责做好相关问题整改的指导督促工作。鲁甸、巧家、威信、盐津、绥江、水富等县(市)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到位等从严问责。今年以来,五届市委巡察反馈的129个涉组涉干问题已集中整改124个,其余的将在规定时间内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本报记者 沈迅 通讯员 周小平

  • 图片新闻

  • 报头

  • 昭通市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赋能乡村振兴

  • 乡村振兴一线考察识别干部

  • 区域党建联盟激发党建活力

  • “五个工作机制”推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常态化

  • 从严开展干部任前审查

  • 出台办法规范巡察整改监督工作

  • 科学统筹筑牢考录安全生命线

  • 选调生在基层 锤炼作风挑担成长

  •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 “书记领航项目”激发“新”力量

  • 干部监督有力度有温度

  • 法治小课堂促进乡村大治理

  • 组工简讯

  • 党建引领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

  • 报脚

  •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