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元罚款退回了!”近日,家住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盛世嘉园小区的居民李先生收到“喜骑”共享电单车的退款到账通知后,高兴地给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打来电话,“当时很闹心,现在很欣喜,感谢啦!”
今年3月初,李先生向孟连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有关部门对“喜骑”共享电单车运营监管不到位,该共享电单车随意收取停放调度费。之后,纪检监察组陆续接到城区群众反映“喜骑”共享电单车乱收费,明明已经在划线停车点范围内停车,系统上仍显示需要缴纳调度费的问题。
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骑行体验,发现收费确实存在异常,随即向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了体验式监督情况,并组成监督检查组深入主管部门、企业了解共享电单车收费、停放等管理情况。
经了解核查,共享电单车由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管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许可审批、投放数量与区域控制和整治违规收费行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车辆停放管理,孟连易泊城市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共享电单车投资经营与管理。
此前,孟连县城内投放的美团S8共享助力车因车型陈旧、存在隐患等原因,于今年1月底更换为“喜骑”车型。而上述问题的发生,是公司出于规范停车考虑,既未与监管部门沟通,也未发布公告,就自行对系统进行升级调试,收取停车调度费所致。
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监督检查组要求主管部门督促公司立行立改,及时筛查系统调试时段所有订单。
“共筛查出涉及异常罚款需退款的订单449个,金额6700余元。”筛查结果出来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成运营企业将罚款全部原路退回,并以短信形式告知用户。
“共享电单车事关群众出行难问题。”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让群众出行更便捷、更舒心,让城市生活更美好,就要解决好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督促孟连城市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调整城区内共享电单车投放数量,完善提升共享电单车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质量。目前,县城“喜骑”共享电单车投放量增至1000辆,日订单量突破3200单,注册用户达35092人,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出行。
本报记者 沈浩 通讯员 周俊伍 刘松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