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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

“四双”机制推进澄清正名

“目前我们村发展蔬菜规模化示范种植100余亩,建立了‘智慧乡村’网络平台,建成庭院餐厅4户、庭院作坊3户。”日前,丘北县锦屏镇河外村小组组长马鹏生兴奋地向来访的纪检监察干部细数今年的工作成绩。在县纪委监委召开澄清正名大会后,不实举报“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带来的阴霾一扫而净,如今的他干劲十足。

马鹏生的事例不是个例。2022年至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为12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去年以来,文山州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澄清方案双方确认、事实政策双重澄清、澄清效果双层回访、澄清结果双向应用的“四双”工作机制,构建澄清正名工作闭环,在“清廉文山”建设中深入开展澄清正名行动,为干部敢为添底气。

文山州纪委监委全面梳理排查2020年以来受理的2900余件检举控告件,对查否事项,按照应澄尽澄原则,积极开展澄清正名。澄清启动前,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件的事实、证据、定性、程序等进行会审研判,提出澄清方案并按权限分级审批。同时,向被澄清对象征求意见,避免因澄清正名不当对干部造成再次伤害。澄清过程中,既澄清不实检举控告内容,还干部一个清白,又讲清信访举报政策要求,给群众一个明白,从源头减少误告、错告、诬告等情况发生。

为防止澄清正名“一澄了之”,文山州纪委监委通过当面交流、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分别对澄清对象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开展回访,全方位了解澄清对象履职、生活和思想动态等方面情况,鼓励澄清对象消除顾虑、善作善为,正确对待群众监督。

在澄清结果运用上,一方面及时将澄清情况抄送同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确保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在换届选举、提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方面不受影响;另一方面,根据不实举报情况,对检举控告人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教育管理,对故意诬告陷害的及时予以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全州已查处诬告陷害1件1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1件1人。

“在落实‘四双’机制的基础上,我们督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澄清方式,进一步放大澄清正名效果,实现澄清一人、激励一批、提振一片。”文山州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本报通讯员 张蕊 王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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