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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廓清村集体土地租赁“迷雾”

“这是租地协议,是按规定出租的。”近日,面对前来了解情况的临沧市委第三巡察组,小湾村上达组小组长李某拿出了集体土地租赁协议。

不久前,临沧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凤庆县小湾镇开展镇村同巡提级巡察,有群众通过“临沧码上巡”平台反映:小湾村上达组集体土地使用情况不对群众公开。

巡察组随即向举报人核实情况,并分别找到村“两委”、群众走访调查,发现问题突出,同时意外获知,尚有另外一块集体茶地长期由小组长李某管理。于是,巡察组直接找到李某。

“出租时通过集体讨论了吗?有没有相关会议记录?”巡察组问。

“当时开会讨论了,但时间太久,记录找不到了。”李某辩解。

“既然开过会,为什么村民们都不知情?还有另外一块集体土地,为什么由你个人长期管理?”巡察组追问。

眼见无法自圆其说,李某只得道出实情。

原来,早在2010年,李某就利用担任小组长的便利,未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擅自将一块3.5亩集体土地租给吴某种茶,并私自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截至巡察组进驻,吴某从未上交过一分钱。而另一块面积5亩的集体茶地,从2005年开始就由李某管理,承诺每年上交给小组65元管理费,然而19年过去了,李某从未上交过任何管理费。

查明原委后,巡察组随即将该问题向小湾镇党委作了反馈,要求其立行立改。上达组召开户长会,对集体土地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决定由吴某承租的集体土地按原合同继续执行,吴某补交租金3500元;由李某管理的集体茶地进行重新招租,李某补交管理费1235元。

鉴于李某认错态度较好,且及时补交了拖欠的管理费,遂令其在户长会上作检讨,小湾镇纪委对村“两委”失职失责给予谈话提醒。

“村民心头的‘迷雾’,源于信息公开不到位。”临沧市委第三巡察组督促小湾镇对辖区内各村的集体土地租赁、使用、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以点带面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本报通讯员 李慧 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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