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一组村集体资金28244.3元已存入对公账户。”
“大寨二组村集体资金5000元已存入对公账户。”
……
一大早,看到红河县迤萨镇纪检监察工作群的工作动态,镇纪委书记长舒一口气,压在心里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关于“石头”的由来,还得从一次监督检查说起。
今年年初,迤萨镇纪委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镇小河村委会白土克村小组2021年、2022年村集体土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37412.75元未存入对公账户,一直“躺”在小组长个人账户上。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个人部分都已存入个人‘一卡通’账户内。然而,之前由于集体没有账户,就暂时打到了我的卡里。”白土克村小组长说,“我一分没动,还请镇纪委一定给我们想想办法。”
“若你们存在这个问题,那别的村小组估计也存在。”镇纪委书记立即向多个村委会询问相关情况,证实了这个猜想。
村集体资金不在村集体账户,岂不是让“微腐败”问题有了可乘之机?镇纪委书记立刻将问题上报迤萨镇党委。经过镇党委集体研究后,决定采用“自查+督促”方式,在全镇132个村民小组集中开展村集体资金专项治理。
迤萨镇纪委根据监督重点制定监督清单,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派发”监督任务,以“派单”监督督促各村组对每一笔村集体资金开展“过筛式”自查,确保账户外集体资金“无一漏网”。历经半个月自查,迤萨镇摸排出29个村民小组共计160.54万元村集体资金“流离在外”。
随后,在镇纪委的督促指导下,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时向29个村民小组发出预警提醒卡,督促及时整改落实,限期上缴资金。收到预警提醒卡后,村组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集体商议整改措施,及时落实问题整改。在监督有力推动下,160.54万元“失管”村集体资金最终“颗粒归仓”。
随后,迤萨镇纪委督促镇农经站,组织全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监督委员会主任、报账员等30余人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财务公开等进行专门培训,同时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压缩腐败空间,推动农村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运行。
本报通讯员 杨紫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