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荣
手机架在收银台前,店里的顾客一览无余,有的是一桌朋友聚餐聊天,有的是情侣约会吃饭……在各商家直播间,类似情况还有很多。健身房、网约车、美容店等场所也出现过消费者“被直播”的情况。
随着直播经济的火爆,普通民众或许在毫无察觉的状况下“被直播”,成为商家或者个人吸引流量的工具。这种“镜头侵犯”的现象给公共空间的安全感带来负面影响,某些恶意的“镜头侵犯”,例如拍摄他人的尴尬时刻并配上不当的调侃加以传播,可能会给被侵犯者的声誉和心理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甚至引发网络暴力等严重后果。
事实上,商家对顾客的吃饭、理发、健身、乘车等过程进行直播,属于制作使用了消费者肖像,侵犯了肖像权。同时,该行为还可能泄露了消费者不愿意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活动、行踪信息等,侵犯了隐私权。
“镜头侵犯”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隐私保护体系的构建。立法部门应当把握时代趋势,尽快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细化“镜头侵犯”的侵权认定标准和惩处办法,为受害者提供法律保障。直播平台要增强自律意识,加大技术投入,运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直播内容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觉并阻止可能的 “镜头侵犯”行为;同时构建完善的用户投诉处理机制,迅速回应受害者的诉求,并提高违法成本,降低维权成本,让人们在享受科技带来便利的同时,无须担忧隐私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