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近日,有市民乘车经过昆明市海源北路西口公交车站附近时,看到前方一辆白色SUV行驶速度很慢,打着右转向灯,卡在两个行车道中间。驾驶人是一名女性,一个约半岁的婴儿坐在她腿上,身子趴在方向盘上,未系安全带。该市民觉得驾驶人的行为极度危险,随后拍摄视频并将其反馈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释法】云南民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珂表示,怀抱幼童驾驶车辆会严重限制驾驶人对方向盘、挡位和刹车的操作,对行车安全来说存在极大隐患。此外,孩子还可能遮挡视线或拉扯方向盘,一旦发生突发状况,车辆在紧急制动时,孩子可能会被甩出车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驾车女子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交通法律法规,驾驶人将面临罚款并扣分的处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律师提醒广大家长,未成年人乘车,应当坐在后排,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同时,要锁好安全儿童锁,确保行车安全。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