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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因地制宜构建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

聚焦群众需求 提升服务质量

近年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深入分析和把握困难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生活需求,丰富和拓展“基本生活”内涵,不断创新救助理念、救助内容、救助方式,从单一的现金救助向现金、实物和服务相结合的多维度保障转变,从简单的生活型救助向综合型救助延伸,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质效。

德宏州因地制宜构建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精准认定救助低收入人口。目前,全州已基本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截至目前,德宏州依托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报、基层上报、收入核对、线上整合等方式,识别并归集城乡低保4.68万人、城乡特困0.25万人、低保边缘家庭1.5万人、乡村振兴防止返贫监测对象1.55万人、支出型困难家庭0.09万人等低收入人口的基本信息,对低收入人口实施动态监测。

德宏州简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审批有关规定,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开通绿色通道,在48小时内实施先行救助,事后5个工作日内补充必要审批手续,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坚持应救尽救原则,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救助效率,让困难群众在最需要的时候得到及时帮助。2024年以来,全州开展临时救助18258人次,支出资金1687.57万元,有效缓解了受助群众的燃眉之急,充分彰显了社会救助的速度与温度。

立足便民惠民,德宏州全面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特困供养工作和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工作,打破户籍限制,让困难群众在居住地和户籍地均可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让困难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救助,有效解决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困难群众申办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的难题,提升了服务水平。2024年以来,全州共将跨省、跨州、跨县等持居住证的74户150名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进行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15.62万元。

为推动社会救助向专业化、个性化、发展型救助转型,德宏州还在芒市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工作,推行社会救助“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整合救助资源,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救助帮扶精准度,努力实现“一个部门牵头、一个标准实施、一套政策帮扶、一支队伍推进、一个平台监测”的工作目标,为建立长效机制积累宝贵经验。

本报记者 管毓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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