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专题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分家协议”不能免除成年子女赡养义务

【案情】李奶奶今年80岁,育有三子,其丈夫在世时签订的分家协议载明:自己由二儿子赡养,李奶奶由三儿子赡养,并约定两位老人平时看病就医及丧葬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各自承担,两位老人为赡养人提供带小孩、做家务等劳动,大儿子不得干涉及支配。丈夫去世后,二儿子料理了后事。此后李奶奶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三儿子将其送至托养中心后,三个儿子因赡养问题产生矛盾,李奶奶无奈,将三子诉至姚安县人民法院。

庭审中,二儿子辩称,分家时已约定母亲由三儿子赡养,父亲由自己赡养,自己已经按照约定对父亲养老送终,母亲的赡养问题和自己无关,所以不同意承担任何赡养义务。大儿子称分家协议里并没有载明自己有赡养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李奶奶由小儿子主要负责赡养,与小儿子共同生活,大儿子每月支付400元生活费,二儿子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若李奶奶生病住院,医疗费用由大儿子、二儿子、小儿子按20%、10%、70%的比例承担。

【释法】家庭约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不能成为拒付赡养费的理由,因此,即便有家庭协议约定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能免除其赡养父亲或者母亲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该法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闵以荣

  • 为园区发展注入“满格电”

  • 不断提升供电服务质量

  • 报头

  • 组织驾考作弊要追究刑事责任

  • 警惕伪造高管指令实施网络精准诈骗

  • 为博流量发布不实信息 造谣者受罚

  • 自愿代父签赔偿协议有效吗

  • “分家协议”不能免除成年子女赡养义务

  •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易引发自燃

  •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