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寨子里面办客事简便多了,按新的规矩来,礼钱和套数减轻了很多,日子过起来轻松多了。”施甸县摆榔乡摆榔村村民安绍流笑着说。
在施甸县纪委监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帮助下,摆榔村制定了《村规民约》,为办理客事规范宴席标准、限定礼金额度、简化丧事流程等,切实减轻了村民负担。
2025年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把移风易俗作为推进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采取纪律监督约束、正面宣传引导等方式,压紧压实各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职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移风易俗,让文明新风吹遍乡村每个角落。
“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关键在于抓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这一关键群体。”施甸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县纪委监委狠刹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歪风,以此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日常监督,通过纪律重申、提醒谈话、开展明察暗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等方式,督促引导其以身作则,带头摒弃陈规陋习,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政协、县民政局、县委社工部及县农业农村局等,通过院坝协商和县、乡、村牵线搭桥等方式,到农家院坝、田间地头宣传移风易俗政策规定,推动村民自主决策,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条款,把规矩立起来,破除农村地区长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礼金水涨船高等陈规陋习。
同时,督促民政、宣传等职能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移风易俗长效机制,推动全县各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将移风易俗内容纳入其中,明确红白事办理标准、流程和奖惩措施,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施甸县还扎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固本”行动,深化县、乡、村三级联动,切实把移风易俗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倡导婚丧简办、破除陈规陋习、淳化乡风民风”“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群众性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移风易俗的渗透力和传播度。
本报通讯员 李月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