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迅 通讯员 肖良炜) 近年来,昭通市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了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和干事创业环境。
该市印发《昭通市干部日常考核办法(试行)》,全方位、立体式、多维度视角观察识别、考实考准干部,为干部该“上”还是该“下”提供科学准确参考。按照人岗相适、用人所长、人尽其才原则,根据不适宜现职、不能有效履职尽责、工作有重大失误等问题区分不同情形,进行组织调整,让干部“下”而有序、能下必下。昭阳区印发实施《昭阳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15名科级干部被调“下”;鲁甸县制定干部召回管理办法,每季度开展一次召回管理工作,7名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被召回。2016年以来,全市共有104名处级干部因不适宜现任岗位被调“下”。
此外,该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对不适宜担任现职调整下来的干部落实好跟踪帮带和教育管理,帮助其“再出发”。永善县2017年以来对18名“下”的干部中,3名干部进行了职级晋升,2名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2016年以来,全市共有24名被调“下”或处分影响期满表现优异的处级干部获重新提拔或进一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