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专题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恶意竞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 被罚5000元

【案情】司法拍卖是法院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的重要手段。但在实践中,竞买人因各种原因出现悔拍的情形时有发生。大姚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件财产刑执行案件过程中,依法对扣押在案的一部HONOR80手机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仅为1元,加价幅度为0.05元。经过多轮竞价,汪某以1306.15元的价格成功竞拍到该手机,之后却以“不想要了”为由,拒绝按期交纳余款1305.95元(已扣除保证金0.2元)。法院多次督促,并告知汪某悔拍将面临的风险后,汪某仍明确表示拒绝交纳拍卖尾款。

经法院查明,汪某采取恶意竞拍的方式阻止拍卖的正常运行,其行为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据此,法院作出对汪某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释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法官提醒,司法拍卖不同于一般的网络购物,也不同于商业拍卖,司法拍卖是严肃的司法行为。在参与司法拍卖前,需要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切忌盲目跟拍,更不能恶意竞拍、悔拍,否则将承担没收保证金、赔偿差价、罚款甚至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

闵以荣

  • 石林县:全链条打造人才“强磁场”

  • 报头

  • 识人用人更会育人

  • 让乡土人才留下来

  • 让产才融合 赋能乡村振兴

  • 把好人才工作“三个度”

  • 既要“筑巢引凤”也要“固巢养凤”

  • “外引+内培”做好基层人才储备工作

  • 恶意竞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 被罚5000元

  • 网购买到假药 法院判决退一赔十

  • 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造成失火 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 帮亲戚保管钱财产生纠纷 保管人无法举证败诉

  • 培训违反“一对一”承诺 消费者要求退款获支持

  •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