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在“十五五”新征程上,组织部门要持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考准干部“显绩”的同时,也要让“潜绩”得到应有的认可,真正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
校准考核标尺,破除“唯显”惯性。要引入“滞后效应”评价指标,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生态涵养、研发投入等工作的成效显现周期,设置3年、5年甚至更长的追踪评估窗口。建立“多维反馈”印证体系,不仅听机关汇报,更要从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行业专家的切身感受和专业判断中,印证一项基础性工作的长远价值与真实成效。采用“成本效益”综合分析,既要计算工作的当期投入与即时产出,也要科学测算其长期综合效益。
延伸考核视线,穿透“潜绩”迷雾。可实施任期回溯评估机制,分析当前的发展态势与干部在任期间打下的基础、制定的规划、培育的动能之间的内在关联,让“功成不必在我”者“功成必定有我”。健全过程跟踪纪实档案,为重大基础性、长效性工作建立“潜绩”档案,让工作痕迹与贡献能被持续记录和认定。将干部的工作置于更长的时间维度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规律中审视,重点考察其决策与行动是否符合根本方向、是否夯实了发展根基。
激活考核结果,赋能“潜绩”成长。应强化“潜绩”与晋升的关联度,对产生长远积极影响的“潜绩”赋予更高权重,大胆提拔使用那些沉心静气、善于打基础的“深耕系”干部。完善容错纠错与激励保障机制,为创造“潜绩”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同时,要善于总结和宣传由“潜绩”转化为“显绩”的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和组织内部营造尊重、认可、崇尚长远之功的浓厚氛围。


